1、对母体的影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易引起胎盘早期剥离、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碍、脑出血、肾功能衰竭及产后血液循环障碍等。而脑出血、心力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对胎儿的影响: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早产、宫内胎儿死亡、死产、新生儿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妇病情愈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亦愈大。
1、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
2、体型矮胖者。
3、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4、营养不良,特别是伴有严重贫血者。
5、患有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其发病率较高,病情可能更为复杂。
6、双胎、羊水过多及葡萄胎的孕妇,发病率亦较高。
7、冬季与初春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的条件下,易于发病。
8、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孕妇发病的可能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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